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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业主有权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收支吗?

A:没有。

只有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有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因为一般的业主不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即使是专业财务人员也无法以个人身份提供具有合法效力的审计证明。如果每个业主都可以滥用自己的查账权,这样只能严重干扰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常运作。


Q:售楼时的承诺没有兑现,业主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吗?

A:不可以。

因为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物业管理费是用于小区物业服务的,是物业公司用于小区物业服务的,是物业公司用于保证和维护小区物业服务正常运行的根本。物业公司可以协助业主、物业使用人向开发商反映问题,争取尽早解决,但是物业管理费仍需支付。


Q:业主办理了入住手续但没有入住,是否也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

A:需要。

因为该单元的所有权已经由开发商移交到了单个业主手中,物业管理公司已经为该单元提供了公共性的物业管理服务(比如设施设备的养护、清洁绿化等服务),所以,仍是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的。


Q: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业主是否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

A:不可以。

开发遗留问题是业主和建设单位之间的问题,而物业管理费用是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法律问题,二者不能混淆,业主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是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开发遗留问题,业主应当与建设单位或通过物业公司代为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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